汉阳南门洞开时,义兵先举起了旗。
门外的大夏前锋已经列队。追击号刚吹到一半,城内三处烟柱同时升起,一处在南门东北,一处靠近官仓街,第三处几乎贴着民居。
“日军烧仓!”
义兵头目朴成烈提刀就往里冲。
前锋军官却先落下三面旗。
蓝旗向火区,白旗封街疏散,红旗留在门内待命追击。冲进城的队伍在第一处路口分开,没有所有人都顺着敌军背影跑。
朴成烈怒道:“南门是我们夺的!再慢一刻,人就逃了!”
“火再烧一刻,两仓粮和半条街都没了。”
“救火让城里人自己去!”
话音未落,汉城府的差役、兵曹留下的士卒和坊里居民已经抬着水具涌来。
他们熟悉巷道,知道哪口井水深,哪条窄巷推不进大车。大夏军没有抢过指挥,反而让开主路,把陌生士卒编进搬桶、拆瓦、抬伤者三队。
一名军官想把两辆水车横在巷口,坊正当场拦住。
“车一横,后面的桶都进不来!”
军官看了眼地图,图上没有这条小巷。他没有用军令压人,立刻让水车退到路口,只把软管和木桶递进去。
第一座仓的门已经烧穿。
守仓人说里面全是军粮,审计员却发现靠墙一排袋子写着民户寄存。救火队先救人,再按能否搬动分区,不因一把火就把所有袋子算成军中所有。
仓外空地很快被划成四块。
伤者放在上风处,抢出的粮袋按原标记堆放,来不及辨认的另放争议区,空桶与满桶走不同通道。每十只水桶编成一组,由坊里居民指路、军士搬运、汉城府差役记回数。
起初有人把抢出的粮直接装上军车,称先运到安全地方。守仓人追着车喊,其中有十几袋是百姓寄存。前锋军官立刻让车停下,把军粮、民粮和标记不清的袋子分开,不许“救出火场”顺手变成“归了军仓”。
一名老妇在争议堆里认出自家的蓝线袋口,却拿不出寄存凭条。审计员没有当场交还,也没有赶她走,只记下袋口、粮种、存入时刻和两名邻证。火灭后另行核领,眼下先保袋子不再被搬乱。
水井边也出现争抢。
军中水泵吸得快,居民担心把浅井抽干。坊正提出先用近火井,再把较远两口留作民饮。工兵测过水位,按他的顺序换泵,每半刻记一次下降。新器械提高了搬水速度,却没有给城市凭空变出更多水。
第一批轻伤者中,有两名日军俘虏。
义兵要求把他们先绑去问纵火命令。医官只允许卸下武器、分开看守,烧伤处理完再问。救治没有换来口供,俘虏也不能因得到药便被要求立刻指认同伴。
屋梁噼啪作响,火舌顺风扑向邻屋。
要隔断火路,必须拆掉一户人家的偏房。
屋主金老汉抱着门柱不肯让。
“日军占城时拆,大夏来了也拆!你们说不抢田,房就能随便拆吗?”
前锋军官没有叫人架走他。
军法书记先记门牌、屋主姓名和需要拆除的梁柱。两名邻人进屋清点能搬出的箱柜、织机和粮瓮,另有人画下火线离偏房还有多远。
“不拆,火会过屋顶。”军官说,“拆了,由军中赔。现在能搬的先搬,你可指定两人见证。”
金老汉指着院内祖龛:“先抬这个。”
军士照做。
祖龛、织机和三只粮瓮搬出后,金老汉才松开门柱。义兵与工兵一起掀瓦断梁,火路被劈开,追击队又多等了一刻钟。
第二处火仓更险。
日军撤退前把油罐藏在梁下,水泼上去反而把燃油冲向门口。坊里一名老匠认出气味,叫众人改用湿土压火,再从侧墙开泄火道。
大夏士卒照他的办法搬土,汉城府差役负责疏散。没有人因军队带着新式水泵,便假装本地人的经验无用。
一队日军就在这时从北街退走。
红旗追击队看得清楚,只要立即穿过仓街,或许能堵住他们。朴成烈再一次请命,还说义兵夺门若不追敌,功劳都会落到救火簿上。
郑成功派来的联络使者将两张空白功簿摊在地上。
“追获敌兵记功。”
“救出百姓、保住粮仓、开出火道,同样记功。”
“谁说救火不算战功,先把名字写下。”
朴成烈盯了他半晌,转身带人去抬即将倒塌的仓门。
功簿并不只记一个总数。
谁救出几人,谁搬出多少袋粮,谁开了哪一段火道,谁在何时接替,全由不同见证签字。有人为了争功把同一名老人报了两次,复核后删去一笔,也把更正留在簿上。
朴成烈的手下救出三名被烟困住的守仓人,却有一队义兵擅自离岗追敌。前一项记功,后一项另查,不能用救人的功把违反火区调度一笔抵掉。
“这还算我们的南门之功吗?”朴成烈问。
“夺门是夺门,救火是救火。”联络使者道,“分开记,才不会将来只剩一个头领说全是他的功。”
第二仓屋梁终于塌了半边。
六名士卒与十几名居民从侧墙抢出大半粮袋,另有一名义兵被落木砸伤。等火势被压住,北街那队日军已经失去踪迹。
小胜的代价摆在所有人眼前。
两仓保住,百余户没有被延烧,敌军却多出近一个时辰的距离。
第三处火点反而最可疑。
那里没有军仓,只有一座被临时征用的商栈。两名居民说见过穿日军号衣的人泼油,一名俘虏却称撤退命令只要求烧军粮。火场里找到的引火绳也与前两处不同。
军法官把三处材料分表。
第一处有油罐、目击和俘虏口供,能连到具体撤军小队。第二处有同式引火物和仓门上的刀痕,却缺直接下令者。第三处只有混乱目击与不同绳料,还可能牵涉趁乱抢货的人。
“都是日军烧的!”有人高喊。
“两处能证明到哪,就写到哪。”军法官道,“第三处继续查。把全城损失一次塞给一个命令,真正纵火的人反倒容易藏进去。”
火点、引火物、见证人和俘虏陈述各留抄副。受损民屋、军仓和商货也分开登记,不能拿保住两仓的功劳抵掉拆屋赔偿。
两名日军俘虏接受简短询问。
第一人亲耳听见小队长命令烧南门军仓,能说出装油罐的车和点火时刻。第二人只在撤退途中听别人喊“全城都烧”,没有见到传令者。
被截的撤退文书与第一人口供对上两处,却没有“全城尽焚”四字。军法官把第二人的话降为转述,不因为它更符合众怒便写进命令原文。
第三处商栈附近又找到两名趁火搬货的人。他们穿着朝鲜百姓衣服,其中一人曾替日军做杂役,另一人只是附近脚夫。纵火、协从和趁乱盗货开始交叉,若一开始把三处都归成同一支日军,反而会漏掉本地经手。
两人被分开看守,所搬货物封存。没有人因这一发现就宣布第三处一定是本地人放火,火源仍须查。
追击时限终于到了。
红旗转向城北。
追击队按原定路线出发,却不许沿途抢马。前队需要换牲畜,便在坊里登记马主、脚力和归还时刻;不愿出借的不得强征。遇到田埂,队伍宁可绕路,也不从新苗上直踏过去。
速度又慢了。
一名军官急得说,等契纸写完,日军早过了江。联络使者只回了一句:“今日为追十个人抢一匹马,明日全城见到我们便先藏马。”
追击队最后只截到两名掉队者和一辆空车。
车上没有金银,却有一捆尚未焚尽的撤退传令。传令能证明两处纵火由哪支小队执行,仍没有覆盖第三处火点。
追击队还带回沿路补给记录。
他们登记借用三匹马,两匹按时归还,一匹被流矢所伤。伤马由军中出药,若不能恢复,再按战前市价与伤情共同核赔。沿路没有征粮,只在一处井台补水,留下用水数和井主姓名。
这些手续让追兵比日军慢了二十余里,却也让城北村落没有见到军旗便关井藏畜。第二日需要继续追击时,村民仍愿意指出敌军经过的方向。
速度损失和情报收益同时写入战报,没有只报后者。
傍晚,仓外立起赔偿板。
金家偏房、被踩坏的两处摊棚、救火中征用的水具和受伤人员逐项列出。军方先发临时修屋料,不要求屋主签“全数结清”。最终金额要等复核,眼下的瓦木只为不让一家人露宿。
金老汉摸着搬回来的祖龛,问军官:“你们真会赔?”
“今日先记,三日内给第一次核价。若没来,你拿这张回执去南门找我。”
“你若调走呢?”
军官又在回执上添了所属营号和接替人。
“不能只记我一个名字。”
汉阳居民没有因此立刻把大夏当成自己人。
可南门外送水的人更多了,有人主动指出日军撤退的小路,也有人愿意替两名俘虏证明他们进城后一直在马厩,并未参与纵火。
救火换来的信用有限,却开始产生新的证据。
汉城府趁火势缓和,提出由本地官署接回全部仓物。大夏审计官只同意共同看守,不同意未清点便整体移交。王廷过去的仓账是否可信尚未核验,大夏也不能因为参与救火就独占粮仓。
双方在仓门各留一把锁。
开仓须两边经手人在场,居民寄存物另设申领桌。这个安排谁都不完全满意,却避免刚救下的粮在礼仪开始前又消失一次。
就在这时,王廷仪仗到了。
礼官捧着称臣表,称国王感念大夏救汉阳、保民粮,愿奉表拜谢。表文用印、封绳和礼节一应俱全,鼓乐甚至盖过了仓街残火的爆裂声。
陈阳派来的审计官没有先接表。
“兵册呢?”
礼官一怔。
“今日先行大礼。”
“粮册呢?”
“战后散乱,正在整理。”
“日军占城期间的协从名单呢?”
礼官沉下脸:“称臣表在此,难道还不足以证明王廷诚意?”
审计官看向身后。
两仓粮仍在冒烟,第三处纵火尚未查清,追击队只带回两名俘虏。大夏守住了城门和粮仓,却还不知道王廷手里有多少兵、多少粮,又有哪些人借日军占城清算私怨。
他接过表文,只在收件纸上写下四字。
表文已收。
兵册、粮册、协从名单三栏仍空着。
“礼可以行。”审计官说,“空着的账,也得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