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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年以后,冷志军彻底走不动了。他坐在炕上,靠着被垛,盖着那张跟了他大半辈子的熊皮,看着窗外的天。熊皮的毛已经磨秃了,东一块西一块的,像秋天的庄稼地,收完了庄稼,剩下光秃秃的茬子,看着有些荒凉,可还是暖和,还是软和,还是舍不得换,也换不起了,不是钱的事,是感情的事,跟了一辈子的东西,扔不下。

天蓝得透亮,蓝得像一块被水洗过的蓝绸子,干干净净的,一朵云都没有,就那么空着,空得让人心里头发慌。风从窗户纸的缝隙里钻进来,凉丝丝的,带着一股子松脂的香味儿,从老林子里飘来的,飘了十几里路,还带着山里的露水气,清清爽爽的,好闻得很。他深深地吸了一口,让那股子凉意从鼻孔一直钻到肺里,又从肺里散到四肢百骸,散到每一个毛孔,整个人都精神了一些。

他已经很久没出过院门了。腿不行了,膝盖肿得跟馒头似的,一走路就疼,疼得他龇牙咧嘴的,冷汗直冒。腰也不行,直不起来了,弯也弯不下去了,像个被折断了的老树,歪歪斜斜地靠在墙上,随时都可能倒下去。手上的关节也变了形,指头弯了,伸不直了,握不住东西了,连筷子都拿不稳了,吃饭得用勺子,一勺一勺地往嘴里送,有时候送不到嘴边,洒在衣服上,胡安娜就帮他擦,擦完了再帮他舀,一勺一勺地喂,像喂小孩一样。

他不甘心,可没办法。人老了就是这样,不服不行。那些年在山里跑、在海里泡,把身子骨造得太狠了,透支了太多,如今连本带利地还回来了,一天一天地还,一分一分地还,还到什么时候是个头,他不知道,也许到死才算完。

炕烧得很热,热得他屁股底下发烫,翻个身换个地方,过一会儿又烫了,再翻,再换,翻来覆去的,折腾得胡安娜也跟着睡不好。胡安娜说你别翻了,炕就那么热,你翻到哪儿都热。他说我知道,可我就是忍不住,腿疼,腰疼,浑身都疼,不动更疼,动了也疼,反正都是疼,还不如翻翻。胡安娜叹了口气,不说话了,把被子给他掖了掖,又给他倒了一杯热水放在炕头,让他渴了喝。

大灰二灰早就不在了,前两年先后走了。大灰先走的,走的那天早上,它从狗窝里爬出来,摇摇晃晃地走到冷志军跟前,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,又用舌头舔了舔他的手背,然后就趴下了,趴在他脚边,闭上了眼睛,再也没有睁开。二灰在大灰走后的第三天也走了,它趴在大灰趴过的地方,把头埋在前爪里,像是在睡觉,可再也没有醒来。冷志军把它们埋在了后山,跟大毛二毛埋在一块儿,坟头挨着坟头,像它们活着的时候一样,挤在一起,谁也不离开谁。

大毛二毛也走了,走得更早。大毛走的头天晚上,胡安娜去圈栏喂它,它不吃不喝,就那么趴着,眼睛看着远处,看着老林子的方向,看着那些它年轻时跑过的地方。第二天早上再去看,它已经硬了,眼睛闭着,嘴角还挂着一丝草沫子,像是在吃草的时候走的,走得很安详,没有什么痛苦。二毛在大毛走的第二天也开始不吃不喝,趴在那里,眼睛看着大毛的坟的方向,就那么看着,看了整整一天,第二天早上也走了。

点点是大毛二毛走了以后才走的。它活了很久,比鹿的平均寿命长了好几年,连兽医都说这头鹿能活这么久是个奇迹,可能是跟人待久了,沾了人气,也沾了福气。点点走的那天,是个下雪天,雪花很大,一片一片的,像鹅毛一样,从灰蒙蒙的天空中飘落下来,落在圈栏上,落在点点的身上,落在它角上那条红布条上,红布条在雪中格外鲜艳,像一团火,在白色的世界里燃烧着。点点趴在地上,角上的红布条还在风里飘着,它睁着眼睛,看着院门口,看着冷志军每天进出的小路,好像在等谁回来。

冷志军那天坐在炕上,从窗户里看见了点点,看见了它那双湿漉漉的眼睛,看见了它角上那条飘动的红布条,看见了它身上那层薄薄的雪。他心里头咯噔了一下,像有什么东西断了,又像有什么东西掉了,说不清楚,就是一种感觉,一种不好的感觉。他想下炕,想去看看点点,可腿不争气,站不起来,试了好几次都没成功,最后是胡安娜扶着他,一步一步地挪到了圈栏前。

点点看见他来了,眼睛亮了一下,像是最后的一束光,在熄灭之前闪了一下,然后慢慢地闭上了。它的头轻轻地歪了一下,靠在了圈栏的木桩上,就那么去了,安安静静的,不声不响的,像一片落叶从树上飘下来,轻轻地,慢慢地,落在了地上。

冷志军蹲在圈栏前,摸着点点的脑袋,摸着它角上那条红布条,摸了好久好久。他的手在抖,身子在抖,心也在抖。他想起点点刚来的时候,才那么一小点儿,腿细细的,站都站不稳,走路东倒西歪的,像个醉汉。冷小军抱着它,小脸贴着它的脸,说“点点,你别怕,我会好好照顾你的”。那时候冷小军才几岁大,那么一点高,说话还奶声奶气的,可他说到做到了,真的好好照顾了点点一辈子,照顾到它老,照顾到它走,照顾到它闭上眼睛。

胡安娜把那条红布条从点点的角上解下来,洗干净了,叠好了,放在柜子里,跟存折、跟冷小军的录取通知书、跟那些珍贵的东西放在一起,锁好了,钥匙贴身揣着。她说,这是点点的东西,得留着,留着就是个念想,看到它就能想起点点,想起那些日子,那些有点点的日子。

院里的老杨树还在,更粗了,更高了,树冠像一把巨大的伞,遮住了半个院子。春天的时候还是发芽,夏天的时候还是撑开绿荫,秋天的时候还是落叶,冬天的时候还是光秃秃的枝丫伸向天空。它不管人在不在,不管动物在不在,不管这个世界怎么变,它该发芽发芽,该长叶长叶,该落叶落叶,该睡觉睡觉,从不错过时节,也从不会提前,准时得很,像一个精确的钟表,按照自己的节奏走着,不管外面是风是雨是晴是雪,它都不在乎。

冷志军每年秋天都会看着那棵老杨树落叶,看着那些黄叶一片一片地飘下来,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,踩上去软绵绵的,沙沙的,像踩在棉花上。他想起自己小时候,这棵树还没这么粗,他爬上爬下的,掏鸟窝,抓知了,把树皮蹭得一道一道的,像是给树纹了身。那时候他多轻啊,像只猴子,嗖嗖地就上去了,嗖嗖地就下来了,上下自如。现在他连站都站不稳了,看着那棵树,只能在心里头爬一爬了,过过干瘾。

胡安娜每天还是天不亮就起来,烧火做饭,喂鸡喂狗,扫院子擦桌子,该干的活儿一样没落下,可手脚明显慢了,不像以前那么利索了,干一会儿就得歇一会儿,喘口气,喝口水,再接着干。她的腰也弯了,背也驼了,走路也不那么稳当了,有时候会突然头晕,得扶着墙站一会儿,等晕劲儿过去了再走。她的头发全白了,白得像雪,像冬天的山,像那些她已经不太记得了的、很久以前的、遥远的冬天。

冷小军在省城安了家,娶了个媳妇,是本地的,姓刘,叫刘雅琴,在银行工作,长得白白净净的,说话轻声细语的,脾气好,人也勤快,跟冷小军很般配。他们结婚那年回来办了一桌酒席,在屯子里请了几桌亲戚,热热闹闹的,跟当年冷志军娶胡安娜时一样热闹,甚至更热闹,因为日子好了,办的席面更丰盛了,鸡鸭鱼肉海鲜全上了,摆了满满好几桌,把亲戚们都吃撑了,一个个打着饱嗝坐在那里,摸着肚子,笑得跟弥勒佛似的。

刘雅琴不嫌弃乡下,不嫌弃农村,不嫌弃冷家的人老、土、穷——虽然冷家已经不穷了,可那股子土味儿还在,说话带土味儿,穿衣带土味儿,连吃饭都带着一股子土味儿,改不了也丢不掉。她每次跟着冷小军回来,都帮着胡安娜干活,烧火、做饭、洗碗、扫地,啥活都干,不嫌脏不嫌累,干得比冷小军还起劲。胡安娜喜欢她喜欢得不行,逢人就说我儿媳妇好,又漂亮又能干又孝顺,打着灯笼都难找,找到就是我老冷家的福气。

冷小军也有了自己的孩子,是个小子,今年三岁了,虎头虎脑的,跟他小时候一个样,黑黑的,壮壮的,爱跑爱跳爱闹,在院子里追鸡撵狗,把鸡吓得满院子飞,把狗吓得满院子跑,弄得院子里乌烟瘴气的,跟打仗似的。胡安娜天天追着他跑,追得气喘吁吁的,可追不上,这小子跑得太快了,像只兔子,嗖的一下就没影了。追不上就喊:“小宝,你慢点跑,别摔了!”小宝在前面跑,头也不回地喊:“太奶,你追不上我,你老了!”胡安娜听了又气又笑,站在那里直喘气,脸上全是笑,笑得比吃了蜜还甜。

冷志军给这个孙子取名叫冷念山。念山,思念的山,念念不忘的山,心里头放不下的那座山。冷小军刚开始觉得这名字有点土,不够洋气,现在城里的小孩都叫什么轩什么涵什么宇什么博,念山听着像个农村娃的名字。可冷志军说,不管你走到哪儿,不管你在城里待多少年,你的根在这里,在这座山里,在这片海里,你不能忘,不能丢,不能断了念想。冷小军想了想,点了点头,说行,就叫念山,挺好的,比那些轩啊涵啊强多了,有分量,有来历,有根有魂。

冷念山三岁那年秋天,冷志军把他叫到跟前,从炕头的柜子里拿出一样东西,用红布包着的,一层一层地打开,里面是一根鹿角,不粗,可很直溜,角尖磨得光溜溜的,上面系着一条红布条,红布条已经褪色了,褪成了粉白色,可还是完整的,没有破,没有烂,没有断。他把这根鹿角递给冷念山,小孙子接过去,翻来覆去地看着,两只大眼睛亮晶晶的,像两颗黑葡萄。

“爷爷,这是啥?”冷念山奶声奶气地问,小手攥着鹿角,攥得紧紧的,好像怕它跑了似的。

“这是鹿角,点点的鹿角。点点是爷爷养的一头鹿,活了好多年,陪了爷爷一辈子。它走了以后,爷爷把它的角留下来了,留个念想。现在爷爷把这个念想给你,你得好好收着,别弄丢了。等你长大了,你也要像爷爷一样,把这根鹿角传给你的孩子,传给你的孙子,一代一代地传下去,不要断了。”冷志军的声音不大,有些沙哑,有些颤抖,可每个字都很清楚,像钉子钉在木板上,叮叮当当的,钉进了冷念山的耳朵里,也钉进了他的心里。

冷念山不太懂爷爷说的话,他才三岁,还不太明白什么是“一辈子”,什么是“念想”,什么是“一代一代地传下去”。可他记住了,记住了爷爷说的每一个字,记住了那根鹿角的样子,记住了那条褪了色的红布条,记住了爷爷那双浑浊的、却带着光亮的眼睛,记住了那天下午的阳光从窗户纸里照进来,照在炕上,照在爷爷的脸上,照在那根鹿角上,一切都金黄金黄的,暖洋洋的,像泡在蜜水里。

冷小军站在门口,看着这一幕,眼眶红了。他想起自己小时候,冷志军也是从炕头的柜子里拿出一样东西,用红布包着的,一层一层地打开,里面是一块石头,黑色的,光滑得像玉,形状像一颗牙齿,中间有一个小孔,穿着草绳。那是野人部落的首领送给冷志军的,是野人部落最好的东西,是他们最珍贵的礼物。冷志军把那块石头挂在他脖子上,拍了拍他的胸口,说“这是爸最珍贵的东西,现在给你了,你好好收着,别弄丢了”。

那块石头他后来给了冷念山,在他出生那天,他从省城赶回来,抱着那个皱巴巴的小东西,把石头挂在他脖子上,石头太大了,挂在婴儿的脖子上显得很大,像个令牌。他看着那个小东西,心里头像有什么东西在涌动,说不清楚是什么,就是觉得满,觉得涨,觉得有什么东西要从胸口里溢出来。他知道那是传承,那是血脉,那是那些看不见摸不着却比什么都重要的东西,一代一代地往下传,从父到子,从子到孙,永远不断。

“爸,你放心,念山会好好收着的。等他长大了,他也会传给他的孩子,一代一代地传下去,不会断的。”冷小军走过来,坐在炕沿上,握着冷志军的手,父亲的手又干又瘦,像一把枯柴,可还是暖的,还是热的,还是有温度的。

冷志军看着儿子,看着孙子,看着窗外那片天,那片蓝得透亮的天,心里头像有什么东西放下了,轻了,松了,像一块大石头从胸口搬开了,像一扇门打开了,像一条路走到了尽头,看到了那片他想了一辈子、盼了一辈子、等了一辈子的风景。

山还是那座山,高高低低的,起起伏伏的,像一条巨龙横卧在大地上,脊背上长满了树,密密麻麻的,一年四季都是绿的,冬天也是绿的,松树柏树不会黄,不会落叶,倔强得很。海还是那片海,蓝汪汪的,一眼望不到边,风来了起浪,风走了平静,涨潮的时候把沙滩淹了,退潮的时候又把沙滩露出来,反反复复的,从不停歇。

山里的规矩没变,海里的规矩也没变。够吃够用就行,别贪。那些跟着冷志军学过赶山、学过赶海的人,一个个都传了下去,传给自己的儿子,传给自己的孙子,传给那些愿意学、愿意守、愿意把根扎在这片土地上的人。

铁蛋的儿子建军,已经长成了大小伙子,在参场帮林大壮种参,学了一身好手艺,种的参又大又壮,根须茂盛,卖相好,价格高,一年能挣好几万。他也学会了赶海,学会了捞海参、捞海螺、捞各种海货,学会了看潮水、看风向、看天气,学会了跟大海打交道。铁蛋说我这一身本事是你姨父教的,现在我把这些本事传给你,你得好好学,不能给你姨父丢脸。建军说爸你放心,我一定好好学,比你还强。

周大勇的儿子志强,考上了省城的大学,学的也是农学,跟冷小军一个专业。周大勇送他去上学的时候,在校门口站了很久,看着儿子的背影消失在教学楼里,想起了当年冷志军送他上学的情景,想起了那些年跟着冷志军学赶山、学赶海的日子,想起了那些风里来雨里去的、吃了不少苦可从不觉得苦的岁月。他站在校门口,点了一根烟,抽了几口,掐灭了,转身走了,眼眶红了,可没让眼泪掉下来。

胡秀兰的儿子,取名叫张林生,林是山林,生是生活,在山林里生活。这孩子从小胆子就大,三岁敢摸蛇,五岁敢抓兔子,七岁就敢跟着张建国进山了,一进山就兴奋,像条狗似的到处跑,到处嗅,到处看,啥都好奇,啥都想摸,啥都想试试。张建国说这孩子随他姨父,天生就是赶山的料,把他交给冷志军带,比啥都强。

冷志军听了,笑了,笑着笑着咳嗽了起来,咳了好一会儿,脸都咳红了,胡安娜给他倒了杯水,他喝了两口,压下去了。他看着窗外,看着那片天,那片地,那片山,那片海,看着那些他熟悉了一辈子的东西,心里头像有一首歌在轻轻地唱,不知道是什么歌,没有词,没有调,可好听,好听得很,听了心里头就踏实,就安宁,就觉得这辈子没白活。

他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,可能还有几年,可能还有几个月,可能还有几天,不知道,也不想去知道。他只知道,剩下的每一天都得好好过,认认真真地过,不浪费,不虚度,不后悔。炕要烧热,饭吃好,觉睡足,跟胡安娜说说话,跟小孙子玩一会儿,看看天,看看地,想想那些年的事,想想那些人,那些事,那些已经过去了、再也回不来的日子。

他有时候会想起冷潜,想起他跟在自己身后进山的样子,想起他教自己认山货、认草药、看风向、听鸟叫的样子,想起他第一次带着自己打到了野猪,想起他满脸是血却笑得像个孩子的样子。那些画面像照片一样定格在他的脑子里,清清楚楚的,连最细小的细节都记得,记得他爹那时候穿的是啥衣裳,记得他爹那时候说的是啥话,记得他爹那时候脸上的表情,记得风吹过林子时那股子松脂的香味儿,记得那天的阳光、那天的云、那天的一切。

他有时候会想起阿力克、呼延铁柱、巴特尔,想起他们一起赶山的日子,想起那些年他们在山里跑、在雪地里滚、在篝火边喝酒唱歌的日子。阿力克前年走的,走得很突然,心肌梗死,送到医院已经不行了。呼延铁柱去年走的,老了,走不动了,在床上躺了大半年,最后在一个早晨安静地走了。巴特尔还在,也老了,走不动了,成天坐在院子里晒太阳,有时候胡安娜去看他,给他带些吃的喝的,他就拉着胡安娜的手说个不停,说的全是那些年赶山的事,翻来覆去的,说了一遍又一遍,好像怕忘了,又好像怕别人忘了。

铁蛋和周大勇常来看他,一个月来好几回,带着吃的喝的,坐着跟他说说话,抽根烟,喝杯茶,坐一会儿就走了,不敢多待,怕累着他。他们每次来,他都高兴,拉着他们的手,问长问短的,问参场的参长得咋样,问海边的鱼多不多,问度假村的生意好不好,问东问西的,问个不停,好像要把所有的事都问一遍才放心。

胡大志也常来,骑着他那辆摩托车,摩托车也老了,旧了,漆掉了好几块,排气管也锈了,声音没以前好听了,突突突的,像咳嗽似的,可还能骑,还能跑,还能从县城跑到屯子里来。他的海鲜酒楼生意还是那么好,开了好几家分店,在省城也开了一家,规模更大了,名气更响了,可他还是没有忘本,没有忘了这个屯子,没有忘了他姐夫,没有忘了那些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拉了他一把的人。

“姐夫,你放心,海鲜酒楼我会好好经营下去的,这是你的心血,也是我的心血,不能断,不能黄,不能辜负了那些信任咱的客人。”胡大志坐在炕沿上,握着冷志军的手,眼眶红红的,声音有点哽咽,可他还是笑了,笑得很真诚,很温暖。

冷志军点了点头,拍了拍他的手,没说话。他知道,这个大舅哥,他有出息了,懂事了,不会让他失望了,不会让胡安娜失望了,也不会让那些信任他的人失望了。

冬去春来,雪化了,草绿了,花开了,燕子从南方飞回来了,在屋檐下筑了新巢,叽叽喳喳地叫着,忙着衔泥,忙着捉虫,忙着喂养那些刚孵出来的小燕子。老杨树发了新芽,嫩绿嫩绿的,在阳光下亮晶晶的,像一片片透明的翡翠挂在枝头,风吹过来,哗哗的,像在唱歌。

冷志军坐在炕上,看着窗外,看着那些新绿,看着那些燕子,看着那些阳光,看着那些他熟悉了一辈子的东西,心里头像有什么东西在苏醒,在萌动,在生长,像春天的种子在泥土里发芽,顶开泥土,伸出嫩芽,迎着阳光,往上长,一直往上长,长成大树,长成森林,长成那些他再也爬不动了但永远在心里的山。

冷念山骑在大毛的崽子背上——大毛二毛虽然不在了,可它们的崽子还在,是一头小鹿,跟大毛小时候一模一样,毛色黄黄的,眼睛大大的,四条腿细细长长的,跑起来像一阵风,嗖的一下就不见了。这头小鹿是胡安娜从小养大的,对人也亲,谁摸都行,谁喂都吃,不认生,不挑食,好养活。

冷小军走在前面,手里攥着那根鹿角,角上系着红布条,红布条是新换的,红彤彤的,在山风中飘着,像一团火,又像一面旗。他穿着胡安娜给他做的那件藏蓝色棉袄,已经旧了,领口袖口磨毛了,可他舍不得换,说这是妈做的,穿着暖和,穿着舒服,换啥换。

爷俩一前一后地进了山,走的不快,可很稳当,一步一步的,踩在雪地上,咯吱咯吱响,留下一串深深浅浅的脚印,弯弯曲曲的,一直延伸到林子的深处。山里的雪还没化完,背阴的地方还有厚厚的积雪,踩上去没到脚脖子,凉飕飕的,可他们不在乎,走得很有劲,很带劲,好像要把那些年丢在山里的日子全找回来。

冷志军坐在炕上,从窗户里看着他们,看着冷小军牵着那头小鹿,看着冷念山骑在鹿背上,看着那根红布条在风中飘动,看着那团火一样的颜色在山林间跳跃。他笑了,笑得很轻,很淡,可很好看,像春天的第一缕阳光,虽然淡,可暖得很,能融化一冬的冰雪。

一代一代,都是这么过来的。山还是那座山,海还是那片海。人换了,规矩没换。够吃够用就行,别贪。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,得传下去,传了一辈又一辈,传了一代又一代,从冷潜传到冷志军,从冷志军传到冷小军,从冷小军传到冷念山,从冷念山还会往下传,传到那些还没出生的人手里。

他们也许会在城里工作,会在城里生活,会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,会穿时髦的衣裳,会用最新的手机和电脑,会过着跟祖辈完全不同的日子。可他们的根还在这里,在这座山里,在这片海里,在这片生他们养他们的土地上,在他们血管里流淌着的、祖祖辈辈传下来的、怎么也洗不掉抹不去的那股子血性里,那股子倔强劲儿里,那股子认准了就不回头、咬定了就不松口的硬骨头精神里。

冷志军靠在被垛上,看着窗外,看着那片蓝得透亮的天,看着那棵发了新芽的老杨树,看着那个骑在鹿背上越走越远的小小身影,看着那根红布条在风中飘着,像一团火,又像一面旗,在那片苍茫的、辽阔的、一眼望不到边的山林里,燃烧着,飘动着,跳跃着,像是永远不会熄灭。

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,嘴角挂着一丝淡淡的笑。

窗外,风轻轻地吹着,带着松脂的香味儿,从老林子深处飘来,飘过山岗,飘过田野,飘过屯子,飘过院墙,飘进他的耳朵里,飘进他的心里,飘进那些他再也醒不过来的梦里。

山里的雪,一点一点地化了;海里的冰,一层一层地融了;春天,终于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