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号战斗机,如同一只从高空俯冲而下的猎鹰。
银灰色的机身撕裂空气,发出尖锐的呼啸声。
从六千米的高空直扑而下,速度表的指针飞快转动。
从300到400,从400到500,窗外的气流如同实质般擦过座舱盖,发出刺耳的嘶鸣。
英国飞行员们看到那架银灰色的战机,突然从头顶俯冲下来。
机翼下的阳光被遮挡,一片阴影笼罩在他们头顶。
有人本能地拉杆躲避,有人下意识地扣动扳机。
但那架战机在俯冲到距离他们几百米的地方时。
突然一个拉升,机头重新指向天空,如同一支射出的利箭,再次消失在云层之上。
如此反复数次,那些英国飞行员们被戏弄得团团转。
有机的飞行员在慌乱中差点与同伴相撞,有的则在急转弯中失去了对飞机的控制,陷入了危险的螺旋。
而被锁定的那几架双翼侦察机的英军飞行员,纷纷汗毛倒竖,冷汗淋漓!
在刚才那个瞬间,他们仿佛在鬼门关走了一遭!
那架银灰色的战机从头顶俯冲下来的那一刻,发动机的轰鸣声如同死神的低语,在他们耳边越来越近,越来越响。
他们看到了那架战机机翼下的轮廓,看到了驾驶舱里那个模糊的身影,甚至看到了机头那挺机枪黑洞洞的枪口。
那一刻,他们的脑海中一片空白,只剩一个念头——完了!
然而,那一瞬间并没有持续太久,那架战机在最后一刻拉起了机头,从他们头顶呼啸而过。
留下的尾流,让他们的双翼机剧烈摇晃了好几下。
当他们终于稳住飞机,回头去看时,那架银灰色的战机已经变成了天边的一个小点,渐行渐远。
从始至终,国防军的01号战斗机飞行员,都没有按下过发射按钮。
不止是他,另一边的02飞行员,也同样没有开过一次火!
两架银灰色的战机,在锡兰岛上空翱翔了将近一个小时。
穿越了科伦坡、亭可马里、贾夫纳等数个英军基地的上空。
被数百架双翼机围追堵截,被数百门高射炮的炮弹追赶,却始终没有扣动过扳机!
因为,两位国防军飞行员出发前接到的任务指示是:
前往锡兰岛进行侦察,非必要不开火!
什么意思呢?
就是在自身安全没有真正受到威胁的情况下,就不要轻易开火!
即使英军对他们发动了攻击,在安全无虞的情况下,最好也不要反击。
这个指令从一开始就刻在了他们的飞行手册第一页,出发前长官又反复强调了三遍。
不是怕他们不敢打,而是怕他们忍不住打。
那些英国双翼机一架接一架地涌上来,机枪子弹在耳边呼啸,高射炮弹在周围炸开。
换作任何一个血气方刚的飞行员,手指都会本能地扣向扳机。
但他们不能,因为这一扣,可能就是战争的开始。(尽管战争什么时候打响,国防军都不怕)
……
真正让飞行员这么做的原因,是因为他们前往的锡兰岛,是大英帝国名义上的地盘。
锡兰,那是大英帝国皇冠上的一颗明珠,是印度洋上最重要的海军基地,是大英帝国在东方的权力象征。
两架外国的战斗机,未经允许,擅自闯入这样一个地方的上空,本身就是一种极度的挑衅。
如果他们再开火了,不管是不是反击性开火。
只要双方有实质性的交火现象,那么国防军都会被认定为主动挑起战争的一方!
国际舆论不会管是谁先开的枪,只会看在哪里发生的交火。
而国防军,暂时不想成为那个先开枪的人。
反之,如果国防军没有开火的话,那就不算冲突交火,双方就还有转圜的余地!
只要没有流血,没有击落,一切都停留在“对峙”和“摩擦”的层面。
外交官们就还有斡旋的空间,政治家们就还有妥协的余地。
开火,就是战争。
不开火,就还有回旋的余地。
这就是国防军高层定下的底线。
你可以去侦察,你可以去挑衅,你可以让英国人气得跳脚,但你暂时不要开火!
至于侵入大英帝国领空,从而成为战争导火索什么的,那是不可能的!
因为在这个时期,严格来说,国际法中并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“领空”主权观念!
也不存在“未经许可,不得飞入别国上空”的普遍法律禁令!
这是一个在后世看来不可思议、但在此时却是真实存在的法律空白!
天空,在1916年的国际法框架下,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自由的领域。
此时的法律状态可以概括为“航空自由论”,主要基于以下两点。
一是无主权的“上空”!
此时的国际法(如习惯法)普遍认为,国家只对领土和领水拥有主权,而上空是自由的。
法学家的主流观点参照“海洋自由”,认为空气空间如同公海,各国飞行器享有通过自由。
这就好比一艘船可以在公海上自由航行,只要不进入别国的领水。
而天空,在此时的法学家看来,就是一片“公海”。
二是“国家自卫”而非主权。
虽然理论上自由,但国家在实践中常依据“自保权”击落入侵飞机。
例如,1914年法国击落了一架误入其领空的德国飞机,依据是“自卫防御”而非侵犯主权。
这种权利,在1907年海牙和平会议的《陆战法规章程》中被确认。
它允许战时禁止外国飞机进入,但在和平时期,这种禁止仅属国内法,非国际法义务。
因此,国防军的这种派遣战斗机肆无忌惮闯入锡兰岛侦察的做法。
在没有开火的情况下,大英帝国是不能以此作为开战的理由的!
这是一个巧妙的法律陷阱。
国防军的行为确实嚣张,确实挑衅,确实让大英帝国颜面尽失。
但它,没有触犯任何一条国际法!
大英帝国可以抗议,可以谴责,可以骂国防军“粗鄙”“无礼”“野蛮”。
但就是不能以此为理由向国防军宣战!
因为宣战需要法理依据,而国防军的行为,在法律上找不到任何宣战的依据。
那两架战斗机,就像是两个穿着法袍的律师。
一边在大英帝国的头顶上撒野,一边翻着法典告诉对方:
你没有理由告我!
当然了,国防军的这种视大英帝国如无物的行为,导致双方本就紧张的气氛变得更加紧张,这是一定的。
只是,国防军会在乎吗?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