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不从国库掏钱,户部尚书赵立就没那么激动了。
反正基层吏员的俸禄从地方财政里出,又不损害他们这些人的利益,所以殿内众臣现在比较关心老皇帝决定让哪个部门负责吏员考试。
不等朝臣提出疑惑,朱高燧又抛出了一个重磅消息。
“凡参与吏员考试与参加科举一样,皆必须进行身份审查!这便是朕今日宣布的第二道旨意!”
在神洲大明,想要参加考取功名的唯一正途科举,首先要过“资格审查”这一关。
大明沿袭了华夏古代“士农工商”的等级观念,对考生的家庭出身有严格规定,凡娼、优、隶、卒、匠户、商人、刑家之子皆不能参加科举。
娼、优、隶、卒即妓女、戏子、官府的低级差役如狱卒、捕快的后代。
虽然原历史上明中后期商业繁荣,但在制度上,商贾之家的子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被限制参加科举的,或者需要经过几代人的“洗白”才能报考。
虽然宋代以后“连坐”在科举中有所放宽,但在大明,如果家族中有犯重罪的记录,子孙在报考时往往会受到严格审查,甚至被直接剥夺资格。
此外,考生报名时,必须有同考的“举人”或地方官学教官作为担保人。
如果考生被发现出身有问题如冒籍、匿丧、出身低贱,担保人也会受到牵连。
这种连环保举机制,实际上就是一种互相监督的政审手段。
圣明的户籍制度比神洲宽松,没有娼、优、隶、卒、匠户、商人这些限制,但在过去,若家族中有人犯重罪的记录,子孙后代在报考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。
朱高燧说的“身份审查”,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对考生出身、家世进行审查,倒不是什么新鲜事。
但他接下来说的话,却让殿内群臣再次骚动起来,甚至引得不少大臣面露疑惑。
“所谓身份审查,便是审查考生及其亲属的品行与罪行,若考生本人或其亲属有犯罪记录,便需根据犯罪性质与报考岗位要求,决定是否录取。具体而言,一人犯下如恶意杀人、谋反等重罪、大罪,三代之内的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,皆不准参加科举,更不准为吏!若是轻罪,则视具体情况而定!”
朱高燧此言一出,殿内顿时一片寂静。
但寂静过后,随之而来的却是嗡嗡嗡的议论声。
不多时,一名身着绯色官袍的官员躬身走出朝列,高声说道:“陛下,臣有异议!”
“讲。”
朱高燧见是须发微白、今年五十九岁的礼部尚书王怀安,眼底闪过一丝了然,点头说道。
因为王怀安向来恪守成规,不喜变革,所以他开口大概率会反对。
但朱高燧猜错了,王怀安并没有反对,他只是觉得有些严苛。
“陛下,一人犯罪,直系血亲与旁系血亲三代之内不准参加科举,更不准为吏,此举是否太过严苛?”
王怀安躬身拱手道:“若亲属犯罪,考生本人并无过错,却因此被剥夺求学、为吏之路,恐有失公允,还请陛下明察。”
“王卿是觉得,杀官造反的反贼与那些拦路抢劫杀人的罪犯,他们的子孙也可以参加科举入朝为官喽?”
朱高燧面色平静地反问道。
“不不不!臣不是这个意思!陛下误会臣了!”
王怀安脸色大变,急忙摆手道。
朱高燧故作疑惑,微微皱眉道:“那王卿是什么意思?”
王怀安赶紧说道:“回陛下,臣认为细故之罪不该牵连三代血亲,重罪可以。”
所谓“细故”之罪,即民事琐事之罪。
眼下在圣明、炎明、大明,法律体系并没有明确区分“刑事犯罪”与“民事犯罪”。
这时的法律遵循的是“诸法合体,以刑为主”的传统。
也就是说,无论是杀人放火,还是欠债不还、婚姻纠纷,都规定在《大明律》里,而且往往都通过刑罚手段来解决。
不过,虽然没有形式上的“分立”,但在实际运作和立法细节上,两者已经有了实质性的区别,但其核心原则是“民刑不分,以刑代民”以及“抓大放小”。
比如,欠债不还在此时被视为一种“罪”。
《大明律》专门设有“钱债”篇,规定如果欠债违约不偿还,债务人不仅要还钱,还要受到笞刑即打板子的处罚。
无论是处理杀人案还是争田产案,官府都可以使用拘捕、审讯甚至刑讯拷打的手段。
尽管都在一部法典里,但此时在立法技术上已经开始区分“重罪”与“细故”。
刚才提到的《钱债》篇就是典型的例子,它承认了借贷契约的法律效力,规定了利息上限,并区分了“违契不偿”(欠钱不还)与“抢夺”(抢劫)的界限,把经济纠纷与暴力犯罪进行了区别。
对于民事性质的案件,此时官府的判决通常是“刑罚+民事补救”并行。
刑事部分包括笞、杖,作为对破坏社会秩序的惩罚。
民事部分则是在判决中会明确包含“追还”、“赔偿”或“强制履行”的内容。
比如甲偷了乙的牛,官府判决甲受杖刑(刑事),同时必须把牛还给乙(民事)。
至于“抓大放小”的原则,凡涉及人命、强盗、谋反等严重刑事案件,必须层层上报,经过县、府、按察司,甚至刑部、大理寺的复核,程序极其严格。
户婚、田土、钱债等纠纷为细故,通常由州县官直接审理并结案,一般不需要上报上级衙门,处理速度较快。
“哈哈哈!你这是跟朕戏言吗?”
朱高燧顿时笑了。
随后,他脸色一变,寒着脸道:“朕刚才说的清清楚楚,若一人犯下如恶意杀人、谋反等重罪、大罪,此人三代之内的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,皆不准参加科举,更不准为吏!若是轻罪,则视具体情况而定!”
“你现在跟朕在这说了一通,是没听清朕刚才所言吗?朕看你是老糊涂了!”
王怀安听完朱高燧这番训斥,立马双腿一软,麻溜地跪了下去。
他以额触地,大声说道:“是老臣糊涂了,请陛下恕罪!”
“罢了。罢了。你退下吧!”
朱高燧挥手道。
王怀安擦了擦额头的冷汗,起身退回了班序。
刚才朱高燧说的“老糊涂”三个字很直白,王怀安听懂了,在场官员也都听懂了。
所以,明天王怀安乞骸骨的奏本就会出现在朱高燧的御案上。
“朕推行身份审查之制,并非要株连无辜,而是要确保吏员队伍的纯洁性,确保科举选拔的官员皆是忠君爱国、品行端正之人!
“若当年有三代血亲审查之制,罗文峥身为罗有德的堂侄,就会受到罗有德私开娼馆案的牵连,无法成为官员。”
“如今的罗文峥一案,其亲信吏员多为其亲属与党羽,无才无德,助纣为虐,也是因为没有身份审查制度,才让这些人混入吏员队伍,危害百姓。”
朱高燧面露肃容,继续说道:“科举乃选拔官员之制,吏员乃推行政务之人,若此二者之中混入品行不端、有犯罪亲属之人,恐会败坏官风、败坏吏治,甚至危害朝廷安稳。”
“三代审查,既是对朝廷负责,也是对百姓负责,更是对考生本人负责!唯有品行端正、出身清白之人,才能真正为百姓谋福利,为朝廷尽忠职守。”
王怀安躬身道:“陛下英明,臣此前思虑不周,未能领会陛下深意。身份审查之制,既兼顾了公允,又能肃清吏治、纯正官风,臣遵旨!”
其余大臣也纷纷躬身附和:“陛下英明,臣等遵旨!”
朱高燧点头道:“既然众卿无异议,便由吏部牵头,礼部配合,制定吏员考试的具体流程与时间表,尽快在直隶六府二十八县启动试点。”
“刑部负责吏员考试与科举考试考生的身份审查工作,制定详细的审查流程,明确审查标准,严禁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。若有官员在考试或审查中徇私枉法,一经查实,枭首示众!”
“臣等遵旨!”
众臣齐声躬身应答。
随后早朝继续,朝臣们按秩序上奏,禀报各地政务与新政推行的筹备情况。
朱高燧一一听取,对于推行新政积极、成效显着的官员,予以嘉奖;对于拖延推诿、消极怠工的官员,予以严厉斥责,责令限期整改。
整个早朝秩序井然,众臣皆感受到了朱高燧整顿吏治、推行新政的坚定决心。
同时他们也敏锐地意识到,老皇帝要禅位给太子的传言大概是真的,否则不会颁布这两道旨意。
——附录——
乾熙二十八年版《圣洲大明科举与吏员考试身份审查细则》
一、身份审查范围为考生本人及三代亲属,分为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。
直系血亲包括: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,此为身份审查的核心对象,影响最大。
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:兄弟姐妹(同父同母、同父异母、同母异父)、伯、叔、姑、舅、姨、堂兄弟姐妹、表兄弟姐妹、侄子女、甥子女。
二、身份审查并非一刀切,取决于两大因素,即吏员职务类型与犯罪性质。
普通基层吏员,如税务、统计、基层文书等岗位,审查重点为考生本人及直系血亲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;三代以内旁系亲属除非犯有恶意杀人、造反等重罪,或与考生长期共同生活、关系密切,否则不影响审查结果。
中枢及涉密机构吏员,如都察院、六部文职吏员,审查标准极为严格,范围扩大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;若旁系亲属有犯罪记录,尤其是恶意杀人、教唆或买凶杀人、或危害地方安稳等罪行,审查一律不通过!
三、犯罪性质区分:
重罪,如故意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造反、逼良为娼、拐卖儿童等,无论报考何种吏员岗位,只要核心审查范围内的亲属有此类罪行,身份审查一律不予通过;参加科举的考生,若核心亲属有此类罪行,亦不准参考。
轻罪,如交通肇事、过失犯罪,或已服刑完毕多年的轻罪,报考基层普通吏员岗位者,可网开一面,给予通过;参加科举考试,亦参照此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