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八小时的搜索等待时间里,林夜没有坐等。
他让营令台把沈望休假的去向从“后方基地·个人住址”细化到具体街道门牌。营令台没有拒绝,但回复说沈望登记的个人住址属于后方基地军官公寓区,门牌号已核实,但公寓目前无人应答。
林夜没有派人去公寓。沈望既然提前三天休假,就不会坐在家里等人上门。
他换了一个思路:查沈望休假前最后三天的工作记录。
一个人决定休假并写灰字警告,在离开之前一定会做一些事——转移敏感物品、销毁私人文件、或者最后一次确认某些信息。只要知道他最后做了什么,就能推测他把记录筒带去了哪里。
营令台调出了沈望休假前三天的工作记录。记录很短,只有三项:
第一天,沈望以审计处遗留事务为由,进入乙七档案室,逗留两小时,离室时未携带任何登记物品。
第二天,沈望前往边境后勤基地物资调配科,与现任科长会面四十分钟,会面内容未记录。
第三天,沈望提交休假申请,当日离岗。
林夜反复看了三遍这三条记录。
第一条的关键在“未携带任何登记物品”。如果沈望进入档案室是为了取记录筒,他不可能不登记——除非记录筒本来就不在档案室里。
第二条的关键在物资调配科。沈望四年前从审计处调到了物资调配科,那里是他最熟悉的地方。他回调配科会面四十分钟,时间足够移交或藏匿一件小型物证。
第三条只是确认他已经离开。
林夜决定从第二条突破。他申请与物资调配科现任科长直接通信,不通过营令台转述。
营令台拒绝了。理由是物资调配科不属边境军前线序列,跨区通信需走正式军部渠道。
林夜没有纠缠。他换了一种方式——让新守者以“外台物资补给需求”为由,向物资调配科发送一份标准补给申请单。申请单的备注栏里写了一个极小的数字:零三六。
半日后,补给申请单的回复到了。回复是标准格式,列出了可配给物资的名称和数量,备注栏被划掉,旁边盖了一个章:已阅。
没有多余的字。但章盖得很正,笔直地压在“已阅”两个字上。
林夜看着那枚章,沉默了一会儿。物资调配科的人看懂了零三六的含义,回复没有拒绝,也没有确认。那枚盖得笔直的章,本身就是一种态度——他们知道零三六,选择不参与,但也不阻拦。
苏青禾轻声道:“他们在给沈望留时间。”
林夜点头。沈望虽然休假了,但物资调配科的人还在替他守着某种默契。这不是包庇,是一种旧同事之间的信任——他们相信沈望取走记录筒有他的理由。
林夜没有继续逼迫调配科。他把注意力转回第一条记录——沈望在乙七档案室逗留了两小时,没有带走任何登记物品。
“两小时,不带物品,”他重复了一遍,“他在档案室里做了什么?”
校官提醒:“乙七档案室在图纸失踪后已经清空了大半,剩下的只有一些边缘文件。”
林夜申请进入乙七档案室实地查看。营令台回复:档案室现已关闭,准入需军部审批。
林夜换了一个角度:“不进入档案室。申请调取档案室关闭前的最后一份清点记录。”
营令台这次回复很快:清点记录显示,乙七档案室关闭前剩余文件共四十七件,已全部转移至边境候编营档案室。
边境候编营档案室。林夜对这个地方不陌生。边境候编营就是夜刃之前接受暗审和五格初过的地方。那里的档案室存放着暗审册、旧名册和临编记录。
他当即申请前往边境候编营档案室查阅这四十七件转移文件。
营令台回复:核准,但限制如下——仅限查阅与乙七区段直接相关的文件,不得翻阅其他档案,查阅时间不超过半日。
林夜接受了条件。
他带着陆小棠和一名新守者离开外台,前往边境候编营档案室。苏青禾和顾长风留在外台守住退线和冷槽坐标。
到达档案室时,值班军官已经把那四十七件文件单独放在一张长桌上。文件都不厚,大部分是封面页、目录页和空白表格。
林夜一件一件地翻。翻到第二十三件时,他的手停住了。
这是一份物资调配单的封面页。封面页上印着“边境远征物资核验组·第六批调配单”的字样,日期是四年多前。封面页的右上角有一个手写的编号——零三六。
他没有继续翻,只把封面页平放在桌上,用冷镜照了一下背面。背面贴着一张极小的标签,标签上写着一行字:调配单原件已移交审计处,此页为封面副页。
调配单原件已经移交审计处。而审计处的相关档案已经被销毁或转移了。
但封面副页还在。副页上有一个手写的签收时间——四年零三个月前。签收人签名栏写着两个字:沈望。
沈望签收了零三六调配单原件。他签收后四个月,登记表被销毁。又过了一年,审计处缩编。又过了两年,沈望在乙七档案室逗留两小时,然后休假离岗。
时间线完整了。
林夜把封面副页小心地收进随身携带的证物袋。他没有向值班军官解释为什么取走这张纸,值班军官也没有问。
离开档案室时,陆小棠忽然拉了一下他的袖子。
“封面副页背面还有东西。”
林夜把证物袋打开,翻到副页背面。背面有一行用铅笔写的字,笔迹极轻,像是被橡皮擦过之后残留的凹痕。
字只有三个:对不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