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办?
陈维正会说凉拌!
谭韵芝瞪着他。
“什么叫凉拌?十五万张碟堆在仓库里,你跟我说凉拌?”
陈维正没接话。
他伸手一捞,把还在原地跺脚的谭韵芝拉了一把。
力道不大不小,刚好让她一个踉跄,整个人跌进他怀里。
谭韵芝的脑袋直接撞在他胸口。
她愣了半秒。
然后脸红红的。
“啊,你……你干什么!”
她双手撑着他的胸膛想站起来,陈维正一只手按住她肩膀,没让动。
“你不是问我到底打算怎么卖吗?”
他另一只手从桌上抽出一份装订好的文件,啪地拍在她面前。
“这就是答案。”
谭韵芝的脸还在烧。
她使了把劲从他怀里挣出来,站直了,手忙脚乱地理了理衬衫领口。
“流氓。”
她嘴里骂着,手已经翻开了那份计划书。
第一页看了十秒。
第二页看了二十秒。
第三页开始,她翻页的速度越来越慢。
到第五页的时候,她的手停了。
抬起头,看着陈维正。
嘴巴张了两次,又合上。
第三次才把话挤出来。
“正哥,你……你这……也太疯了吧?”
陈维正靠在椅背上,两手枕着后脑勺。
“哪疯了?”
“哪都疯了!”
谭韵芝把计划书翻回第一页,手指点着上面的字。
“你……你不走分销商?”
“不走。”
“那你走什么?”
“走茶餐厅。”
谭韵芝以为自己听错了。
“茶……茶餐厅?”
“还有凉茶铺、理发店、报摊、鱼蛋档。”
陈维正掰着手指头数。
“反正老百姓每天路过的地方,都能买到碟。”
谭韵芝把计划书放下,捂住了额头。
“你让卖鱼蛋的大叔帮你卖唱片?”
“有什么问题?”
“他连卡带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!”
“他不需要知道。他只要知道一张碟卖二十五块,他抽三块,卖完了打电话补货就行了。”
谭韵芝张着嘴,半天说不出话。
陈维正站起来,走到墙上那张香港地图前面。
上面密密麻麻扎满了红色图钉。
“全港十八区,我让人跑了两个星期,把每个区里人流量最大的茶餐厅、凉茶铺、理发店全标了出来。”
他手指在地图上划了一个圈。
“三百个点。每个点放五十张碟。十五万张,刚好铺满。”
谭韵芝盯着那张地图,脑子在飞速转。
“可是……谁去送货?分销商不干,你找谁?”
“周建军。”
“保安队长?”
“退伍兵。”陈维正纠正她,“二十个退伍兵,一人负责十五个点。一辆面包车,一天跑两趟,三天铺完全港。”
谭韵芝的嘴又合不上了。
“你让保安去送唱片?”
“退伍兵送货,比那帮分销商的手下靠谱十倍。准时、不偷拿、不掺假。而且听指挥。”
他转过身看着谭韵芝。
“分销商是什么?是中间商。中间商干什么的?赚差价的。”
“我把碟从工厂拿出来,直接送到买碟的人手里。中间不经过任何人。”
“省下来的中间成本,一部分让利给铺货点的老板,一部分让利给顾客。”
“分销商爱拖就拖。他拖他的,我卖我的。”
谭韵芝把计划书翻到第二页。
上面写着四个字:院线铺货。
“这个我看懂了……正午院线三十七家影院,每家都摆上碟。”
“对。《赌圣》的观众进了影院,出来的时候顺手就能买一张beyond的碟。电影票根打八折。”
谭韵芝点了点头。
“这步我没意见,院线是咱自己的,想怎么摆怎么摆。”
她又翻了一页。
然后眼睛瞪圆了。
“会员制?”
“对。”
陈维正拿起笔,在桌上的白纸上画了个圈。
“每张正版碟里面,附一张编号卡。独一无二的编号。”
“买碟的人拿着编号,登记身份证,就是正午乐迷会的会员。”
谭韵芝皱着眉:“身份证?”
“对,这年头身份证是最好的绑定工具。一个身份证只能登记一次,没法重复。”
陈维正心说,这年头没有手机,没有电话号码登记系统,所以只能等级身份证,看来自己应该组建这方面的人才了。
“登记之后呢?”
陈维正在那个圈旁边画了三条线。
“第一,以后正午出新碟,会员提前三天取货。”
“第二,每个月抽一次奖。奖品是《赌圣》首映礼的门票,或者beyond私享会的名额。”
“第三,会员积分可以换正午院线的电影票。”
他把笔一放。
“买碟的人,变成会员。会员去看电影,看完电影再来买碟。碟和电影绑在一起,进了这个圈,就出不去了。”
谭韵芝盯着那个圈看了好几秒。
“正哥,你这是……你这是把人黏在正午的盘子里出不来了。”
“对。盗版碟能给你什么?十块钱一张,听个响。正版碟给你什么?会员资格、抽奖机会、电影票优惠。你是顾客,你选哪个?而且我们去除了中间商,价格上还更有优势!”
谭韵芝不说话了。
她又往后翻。
翻到“打击盗版”那一页的时候,手指开始发抖。
“三百人法务团队?”
“对。你不是一直在招人吗?人够了没有?”
“够了……上个月刚凑够三百。”
谭韵芝吞了口口水。
“你让三百个人去打盗版?”
“不是乱打。定点清剿。”
陈维正在白纸上画了六个点。
“庙街、鸭寮街、旺角花园街、深水埗、荃湾、观塘。六个盗版重灾区。”
“十人一组,三十组。每组负责一个片区。”
“先踩点,锁定三到五个盗版档口的老板和仓库。然后报警,让警方到场查扣。”
谭韵芝的眉头拧成了一团。
“报警?正哥,你觉得那些差佬会管?庙街那些盗版佬跟差佬熟得跟亲戚一样。见面都打招呼的。”
“管不管,由不得他们。”
陈维正的声音不大,他当时还特地让法务部门查了相关的法律条款。
“1984年的《版权条例》写得清清楚楚。制作与销售盗版,每张碟最高罚一千块,监禁十二个月。持有制作工具的,最高罚五万,坐两年。”
“我们的法务团队带着版权登记证明到场,当着差佬的面报案。他接不接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