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朗姆的高压手腕下,他的手下做起事来那叫一个效率。
不过让朗姆有些意外,也有些欣喜的是,伊吕波寿司的老板做起事来同样也很高效。
证据就是,当他们得知一名员工因伤无法工作后,相关的招聘告示中午的时候就张贴了出来。
长街的对面。
朗姆站在一个可以同时观察到毛利侦探事务所、波洛咖啡店和伊吕波寿司店的位置。
此时的他上身穿着一件不起眼的灰色外套,下身搭配一条再普通不过的休闲裤,不仅褪去了黑衣,还在妆容的细节上花了心思。
当然,考虑到贝尔摩德对毛利小五郎的‘特殊’关照,缺少这位千面魔女的易容术,朗姆在戴上假发套和看起来像是治疗眼疾的医用纱布后,可以想到的其他伪装手段,也就只有在嘴巴里又塞进了两颗夸张的假门牙。
不过还真别说,被他这么一搞,原本极具压迫感的脸,立时就变得滑稽了起来。
恐怕任谁路过,都只会把他当成一个相貌有些怪异的大叔,很难将其同组织里令人闻风丧胆的朗姆,联想到一起。
确认附近没有不明人员盯梢,朗姆横穿过马路,撕下招聘告示,推开寿司店的门。
“欢迎光临……”
店主的声音从柜台内传来,随即注意到朗姆手中的招聘告示后顿住,开始上下打量这个男人。
五十岁上下。
中等身材。
一身穿搭非常普通……但也算得体。
可为什么左眼戴着医用纱布?被人揍了吗……
还有嘴巴里那两颗门牙,给人一种‘平日里老老实实,但喝醉了酒会跟电线杆吵架的大叔’印象。
由于店主在毛利小五郎出名后,没事了也爱看一看推理方面的书刊,于是在一番观察后,心里默默给朗姆贴了个标签。
此人不太聪明。
是错觉吗?感觉这个老板有点瞧不起我……
朗姆腹诽着来到柜台前,“我刚刚路过贵店,看到了门口的招聘告示。”
“来应聘厨师?你有经验吗?”
老板擦了擦手,示意朗姆跟他去一张空着的餐桌前交谈。
今天上午,接到寿司师傅出车祸导致腿骨骨折的电话后,他们店里的所有人都前往了医院探望,临近中午才回来并张贴了招聘告示,所以这会儿也没有需要招待的客人。
“有一些。”
朗姆待到店主坐下,依旧站在旁边,“我叫胁田兼则,是一名流浪的厨师,一直在各地辗转,寿司是我的拿手绝活之一。”
这话半真半假。
他确实去过很多地方,但大多以组织二号人物的身份。
寿司也确实是他的拿手绝活之一,但其余的绝活基本都是‘处理’人,而不是处理食材。
“流浪厨师?”
店主闻言,总觉得在面试的时候说这种话的人,要么是个很骄傲的人,要么就是个傻子。
他又打量了几眼面前的男人。
嗯。
大概率是后者。
“所以你的意思是……你在我这里干不了多久也会走?”
啊,这……朗姆一怔。
他立‘流浪厨师’这个人设的目的,是为了避免有心的人前往‘他以前工作的餐厅’调查。
谁承想,这老头居然还挺敏感。
这是打算招长工?
之前的厨师自己也没弄死啊。
不过,腹诽归腹诽,朗姆还不至于被这样一个问题问住,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:
“那得看老板你留不留得住我了。”
对自己的厨艺这么自信?
店主也被激起了好胜心,指向柜台后的厨房,“口气倒是不小,去露一手!”
后厨有备好的米、醋汁料还有新鲜鱼料。
他刚好还没吃午饭,索性就把这场面试当成试菜。
朗姆应了声‘好嘞’,性格急躁的他早就被店主眼神里的‘瞧不起’弄得很难受。
归根结底,还是自己的易容水平有限啊。
将这笔账分一部分算在贝尔摩德头上,朗姆也不等店主领路,风风火火地就来到了柜台后面。
瞥了眼案台上的大米饭和汁料。
朗姆皱了皱眉头,随即将视线落在水池中,一块色泽鲜亮的蓝鳍金枪鱼肉上。
处理米饭、调醋汁太过繁琐,而且还要考虑到店主的口味,放多放少都有可能导致面试失败。
所以……
与其浪费时间做这些基础活,还不如直接露一手刀工和握寿司的本事,一次性镇住那个老头,省得后续麻烦。
想着,朗姆一手拿刀,一手将金枪鱼肉放在案板上。
没有丝毫的犹豫,‘刷刷刷’几声连贯的脆响过后,一块完整的金枪鱼肉,就这样被他切成了整齐的薄片。
薄厚均匀,纹理清晰,每一片都在灯光下泛着莹润的光泽。
完美。
朗姆满意地放下刀,侧身等待店主的惊叹声。
“你……你这……”
上了年纪的店主刚刚走过来,原本还带着几分期待的表情,在看到案板上满满当当的金枪鱼片时,顿时僵住了。
呵,雕虫小技,也值得你这么大惊小怪?
要不是为了留在店里,你这老东西也配考察我的刀工……
朗姆常年身居高位,什么样的食材没见过,区区一块蓝鳍金枪鱼肉,根本不值一提。
他正暗自感慨自己随随便便展露的一角,就是这群人穷极一生也无法企及的领域时,全然没有想到。
寿司店的金枪鱼从来不会一次性切完,毕竟一家店的客流量就那么大,再加上也不是每一名客人来店后都会点金枪鱼吃,所以分阶段处理鱼肉才能最大程度保持新鲜,这是每个寿司店主都懂的经营常识。
“你这败家小子!!!”
一声暴喝在耳边炸开。
啊?!
朗姆还没反应过来,后脑勺就挨了一记闷抽。
“啪!”
一块湿漉漉的抹布,贴在了他的后脑勺上。
“你……”
朗姆右眼中寒光乍现。
多少年了?
有多少年没人敢这样对他了?
现在,居然被一个寿司店的臭老头,用抹布抽了脑袋?
“你还瞪我?!”
店主扬起抹布,又是一下,不算太大的力道里满满的都是怨气:
“让你瞪!”
啪!
“让你败家!”
啪!
“谁让你全切完的!”
朗姆被打得连连后退,脑袋火辣辣地疼。
他想告诉这个老头,他随便一句话就能让这家店从地球上消失,想告诉这个老头,别说是脑袋了,就是这顶戴在他头上的假发,因为是他朗姆的假发,价值也会高于对方全家人的性命。
但朗姆什么都没有说。
因为他突然意识到,自己好像,大概,也许……真的干了一件蠢事。
这个认知让他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“呼哧……呼哧……”
这边,店主也抽累了,弯着腰指着朗姆教训,“你……你这种人我见多了!有点手艺就觉得自己了不起,心浮气躁!流浪这么多年,就是因为这个吧?!”
要不还是杀了他吧……朗姆下意识朝店门的方向望了望。
“你走吧!”
店主还在气不顺,“别等我把你打出去!”
眼看着这臭老头又举起了抹布。
“等等!”
朗姆赶忙抬手挡住,“这些鱼片……我有办法!”
“……”
店主的抹布停在半空,“什么办法?”
“我……我想办法把它们卖出去。”
朗姆揉了揉后脑勺,“卖不出去的损失我来赔偿。”
“你赔?”店主怔住。
不是他瞧不起这个叫胁田兼则的男人,实在是从上到下,从里到外……这人怎么看都不像有钱的样子。
“你想怎么赔?”
总不能说,自己随便一张不记名银行卡里的零头都够买下你这家破店了吧……
朗姆咬了咬牙:
“我……打工还。”
这家伊吕波寿司是他能观察毛利侦探事务所的最佳地点,眼下公安的人肯定还在秘密调查峰会爆炸案的真相,是自己潜伏在五丁目的绝佳机会,小不忍则乱大谋,则乱大谋啊。
他在心里反复默念‘忍’字诀,脸上还要装出一副认错服软的模样,别提多难受了。
还好没让属下假装客人跟进来。
否则,这一幕要是让他们看到,自己这个二把手的脸,也算是彻底丢尽了。
咦……店主的眼睛一亮,“你要打工还?”
“对。”
朗姆低着头。
他尽量掩饰眼睛里快要溢出来的杀意,“卖不出去的金枪鱼,从我工钱里扣。”
“你还算有些担当,那就这么定了,来签合同吧。”
店主收起抹布,转身往外走,几步后又回过头,看向朗姆蒙着纱布的左眼,随口问道:
“对了,你叫什么来着?”
怎么感觉,这老头等的就是自己服软?
朗姆沉默了片刻,“……胁田兼则。”
“胁田……”
店主默念了几遍这个名字,继续道:
“还没问,你的眼睛是……?”
妈的,这混账老头专挑别人痛处问啊……
朗姆心里的火气‘噌’地一下又上来了。
一开始这样伪装,他自然是做好了被询问的心理建设,可计划赶不上变化,那几抹布已经把他的耐心磨得差不多了,现在还要被追问伤疤,简直是往他的伤口上撒盐。
可……
已经到了签合同的关头,要不忍了吧。
不行,忍不了……
朗姆深吸一口气,还是打算膈应一下这个老头,“噢,眼睛啊……没什么大事,就是长了一个又红又肿,很是不得了的疙瘩。”
他一边说,一边作势就要掀开纱布,并在心中计划。
要是这臭老头以此为由赶自己走,那自己也就不管什么潜伏计划,回头就连人带店一起处理掉!
朗姆甚至已经开始脑补,店主被杀时惊慌失措的表情,可万万没想到,店主闻言,不仅没有嫌弃,就连原本还带着点怒气的口吻都柔和下来:
“很是不得了?有没有看过医生?”
“啊?”
朗姆掀纱布的手僵住,“……什么?”
“那个疙瘩是什么时候长的。”
店主继续问:
“眼睛上长疙瘩,可不是小事。红肿得厉害吗?疼不疼?有没有流东西?”
这,这展开不对啊!
朗姆张了张嘴。
自己明明是想膈应这老头,让他知难而退……而且,正常人在一个吃饭的环境里,听到‘眼睛上面长了疙瘩’,第一反应不都是为了避免影响食欲拒绝查看吗?
怎么这老头还往前凑了?
“我……”朗姆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。
“都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,也不会有多少客人来了。”
店主回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,“这样吧,签了合同后,我带你去医院看看。反正你也要留下来打工,把眼睛治好才能好好工作。”
“……不用。”
朗姆放下手,把纱布重新按好,“我去过医院,也上过药。”
“药呢?”店主看着朗姆空空如也的手。
“……在附近的旅馆里。”朗姆没办法只能现编。
“医生怎么说?”店主又问。
“说……”
朗姆脑子飞速运转,“说没什么大事,但恢复起来需要时间。”
店主盯着他看了几秒。
那眼神,让朗姆莫名有点心虚。
不是那种看穿他身份的心虚。
而是,对一个关心自己的人撒谎的那种心虚。
见鬼。
自己多少年没有这种感觉了!
果然事成后还是杀了他比较好……
朗姆也深深地看了店主一眼,脸上重新挂回那抹像是在有意扮演精明的笑容。
见状,店主不再多问,从抽屉里拿出两份合同,在可补充条款的区域又写了几笔。
朗姆凑近一看,心情又是一阵复杂:
“招待和帮厨?”
“怎么?不愿意?”
店主误会了他的表情,“别小看招待,学会跟人打交道,才能磨掉你那脾气。我承认,你的刀工比我要好,但眼睛没有痊愈前,握刀还是太危险了……万一伤着客人怎么办?”
那样的话,那个人绝对不可能活着走出去报案……
朗姆在心中过了过嘴瘾,表面上还是在合同上签上了‘胁田兼则’这个名字,趁机打听隔壁的名侦探:
“对了,毛利侦探的事务所就在隔壁,他经常会来这里吃饭吗?”
“他啊。”
店主对那个名侦探的印象不是太好,“自从我这里不允许赊账后,他只有压中赌马时才会来这里吃寿司,喝啤酒。”
朗姆:“……”
居然要拼概率?
要不还是把他杀了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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