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世间的事情,不怕没好事儿,就怕没好人!
王婶儿站在厨房门口,手脚都有些无措,手里的锅铲还沾着灶台上的面粉,眼神慌乱地瞟着院子里。
邦尼倚在廊柱上,看着院子中僵立对视的两人,眉头微蹙,眼底掠过一丝疑惑——这陈二丫找芬恩,到底是为了啥?
再看亚瑟和约翰这俩货,鼻子比狗还灵,分明是闻到了大瓜的味道!俩人双眼瞪得溜圆,亮得吓人,急得在原地直打转,脚底下的尘土都被踩起了一小片,那股子好奇劲儿,恨不得立马冲上去把事儿扒得底朝天。
众所周知,人在干坏事儿、扒八卦的时候,个人能力往往能达到一个出奇的高度!亚瑟和约翰这两位,一个东部传说,一个是西部传奇,本事那是毋庸置疑的。此刻,俩人凭着传奇神枪手的超强感知力,敏锐地捕捉到:王婶儿绝对知道事情的真相!
亚瑟用胳膊肘戳了戳身边的约翰,压低声音道:“马斯顿,你去问问王婶儿,到底咋回事!”
约翰白了他一眼,语气里满是不屑:“你咋不去?我看你比我急多了。”
亚瑟眼珠子咕噜噜一转,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,摊了摊手:“其实吧,我的好奇心也没那么重,马斯顿。”
约翰双手环抱在胸前,冷冷地盯着他,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:“你说谎的样子真可笑,摩根先生。”
这话一出,亚瑟立马就有点儿应激了。他梗着脖子,正要摆出大哥的架子,对约翰施行点儿“强制措施”——比如薅他的头发、拧他的胳膊,邦尼却先一步转向王婶儿,轻声开口询问了。
王婶儿本就质朴老实,最不会说谎,被邦尼一问,立马支支吾吾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个大概。想着邦尼是芬恩的妻子,怕她听了心里难受,王婶儿还特意隐去了不少细碎的情节,尽量说得委婉些。
可谁成想,这故事的前半截,亚瑟、约翰和邦尼仨人早就知道了——只不过以前一直不知道,故事里那个被芬恩救过的女主角,竟然是眼前这个叫陈二丫的姑娘!后半截虽说听的是残篇,可架不住人会脑补啊!说实话,有时候脑补出来的情节,可比现实精彩多了。
起初,邦尼听到这事儿,心里压根没有半分生气,反倒还有点儿小小的骄傲——自家男人,走到哪儿都能救人于危难,果然是个靠谱的。
但还是那句话,不怕没好事儿,就怕没好人!亚瑟和约翰这俩唯恐天下不乱的货,立马凑到一块儿,双眼放光地小声嘀咕起来,那声音不大不小,似乎想背着邦尼,但邦尼却能隐约听到。
“嘿!亚瑟,你算算,这是芬恩第几次英雄救美了?”约翰压低声音,语气里满是八卦。
亚瑟皱着眉琢磨了片刻,缓缓道:“嗯……只算正经的英雄救美,应该是第三个!珍妮和米莉亚姆,你知道的,我就记得这两个。”
“要是算上那些想着以身相许的,至少还得加上一个卡门?‘红蝎’?穆尼奥斯!”约翰点上一根烟,吸了一口,语气里带着几分遗憾,“不过那女人也就是为了活命,没别的心思。”
亚瑟一听,眼睛瞬间亮了,凑过去追问道:“嗯?红蝎?还有这事儿?我怎么不知道?”
约翰耸耸肩,吐出一口烟圈:“也没啥大事儿,就是红蝎为了活命,想勾引芬恩,结果芬恩没上钩,还把她狠狠揍了一顿。说真的,我把这事儿告诉玛丽贝斯之后,她都觉得这故事太普通,压根不足以写进她的小说里。”
亚瑟瞬间抓住了重点,眼睛瞪得更大了:“你这话的意思是,珍妮和米莉亚姆的事儿,被玛丽贝斯写进小说里了?”
“那可不!”约翰一脸理所当然,“无家可归的柔弱少女和年轻英俊的骑士,身陷困境的牧场小姐和潇洒不羁的西部牛仔,你也知道,外面的人就爱看这些狗血又浪漫的戏码。”
亚瑟摸着下巴,摇头晃脑地吟道:“这也许就是华夏人说的‘人生若只如初见,何事秋风悲画扇!等闲忘却故人心,却道故人心易变……’”吟完,他皱着眉琢磨了片刻,又连忙摇头,“不对不对,搞错了!应该是‘还君明珠泪双垂,恨不相逢未嫁时!’”说完,还一脸自我陶醉地点了点头,仿佛自己真的懂了其中的深意。
约翰直接看傻了眼!他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,盯着亚瑟,瞬间有种被好兄弟背叛的感觉——说好的一起当没文化的麻瓜,一起混日子,你丫背地里居然偷偷研究华夏古诗?这简直就是蝌蚪身上纹青蛙,你跟我这装尼玛呢!
这种感觉,大概就相当于天天跟你一起翻墙上网、逃课摸鱼的兄弟,半夜里偷偷库库学习,结果期末考试,你俩居然一起考了第一,而在那之前你还傻乎乎地以为他跟你一样摆烂!那种震惊又无语的滋味,简直让人想骂一句“卧槽”。
众所周知,邦尼的性格向来大气又洒脱,大多数时候,她都能理解和包容芬恩,毕竟芬恩本性不坏,只是有时候太热心肠。可女人嘛,总归是比男人感性得多,尤其是在情爱这件事上,再大气的女人,也难免会斤斤计较。
此刻,邦尼的心里乱得像一团麻,那些话在她脑海里反复盘旋:珍妮是无家可归的少女和年轻英俊的骑士,米莉亚姆是身陷困境的牧场小姐和西部牛仔,现在又出来一个东方武侠式的英雄救美……那她自己呢?她又算什么?被红头发的无赖小子诱骗的未成年少女吗?
一阵委屈瞬间涌上心头,像潮水般将她淹没。邦尼的眼眶不知不觉就红了,鼻腔微微发酸,鼻尖一抽一抽的,强忍着才没让眼泪掉下来。情爱本就是自私的,她也想成为芬恩心里独一无二的那一个,而不是众多“故事女主角”中的一个。
她不由自主地朝着芬恩的方向走去,理智一遍遍地告诉她,不该这么冲动,不该这么小家子气,这样也许会让芬恩处境尴尬,也会让陈二丫下不来台。可感性终究战胜了理智,她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。
王婶儿被眼前的状况闹得头都大了,站在原地手足无措,双手不停地搓着围裙,心里一个劲儿地打鼓:完了完了,这要是闹起来可咋整?富明少爷夹在中间,得多为难啊!
亚瑟和约翰也傻眼了,俩人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慌乱——眼前这状况,有点儿超纲了啊!以前他俩扒八卦、挑事儿,从来没闹出过这种局面,这下该怎么收场?
其实芬恩此刻比谁都尴尬,他站在原地,张了张嘴,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他和陈二丫,真的就见过一面啊!就连陈二丫叫这个名字,他都是从市井传闻里听来的,俩人压根就没什么深交,更谈不上什么“英雄救美”后的纠葛。
关键是陈二丫也不吱声,就那么静静地站在那儿,眼神复杂地看着他。这特么咋整?在线等,相当急!芬恩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,脸上却还要强装镇定,别提多难受了。
忽然,芬恩似有所感,下意识地将右手往后一抓,精准地握住了邦尼微凉的左手。那双手小小的、软软的,带着一丝颤抖,芬恩心里一紧,鬼使神差地对着陈二丫介绍道:“二丫,这是你嫂子,邦尼。”
陈二丫猛地醒悟过来,脸上立马露出了腼腆的笑容,连忙对着邦尼点头问好:“你好!嫂子!”
可下一秒,芬恩就感受到腰间的软肉传来一阵剧痛——邦尼看似没用力,指尖却死死地掐着他的肉,还轻轻拧了一下。芬恩疼得倒抽一口冷气,眼珠子差点儿瞪出来,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扭曲,却又不敢出声,只能硬生生忍着。
反观邦尼,脸上却依旧带着温柔的笑容,语气也十分亲切,仿佛刚才掐人的不是她:“你好,二丫,快别站在院子里了,进来坐吧。”
陈二丫何等机灵,一看芬恩那龇牙咧嘴的表情,立马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,连忙摆了摆手,笑着解围道:“嫂子,你不用掐富明哥了!我跟我男人大宝,都有俩孩子了。”
邦尼一听,眼睛瞬间亮了,脸上的委屈和阴霾一扫而空,立马上前一步,紧紧拉住陈二丫的手,语气里满是惊喜:“是吗?真好啊!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啊?叫什么名字?多大了?”
“都是男孩儿,”陈二丫笑着回答,眼里满是温柔,“老大今年十五了,叫王宝明,老二十三,叫王宝立,都是孩子他爷爷给取的名字,说希望他俩能明事理、立得住。”
“啊!这名字真好听,寓意也好!”邦尼笑得眉眼弯弯,连忙说道,“我们家也有三个孩子,老大叫李伊登,老二叫李思博,老三是个小姑娘,叫李伊芙。他们的名字跟英文名字读音一样,只不过在美国,人们习惯把姓放在后面,跟你们这儿不一样。”
陈二丫满脸好奇,眨了眨眼睛问道:“啊?把姓放在后面?这是为什么呀?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呢。”
“这主要是因为欧洲的命名体系,源于古罗马的‘三名法’,后来慢慢流传到美国,就形成了现在的习惯……”邦尼耐心地解释着,俩人你一言我一语,聊得热火朝天,刚才的尴尬瞬间烟消云散,反倒像是认识了多年的闺蜜。
另一边,芬恩正龇牙咧嘴地揉着自己的腰,腰间的疼痛感还没散去,可当他听到陈二丫说两个儿子叫王宝明、王宝立时,动作微微一顿,眉头轻轻皱了起来——保明,保李?
他抬眼看了一眼不远处,已经聊得难解难分、已经嫂子长妹妹短的两个女人,无奈地苦笑着摇了摇头,算了,只要邦尼不生气,这点疼不算什么,至于名字的事儿,哎···自己家从来也没真拿王老实当管家啊!虽然他真的在管家。
就在这时,费五从前院匆匆忙忙地跑了进来,脸上带着几分急切,一边跑一边冲芬恩喊道:“先生!先生!梁先生来了!他还带来了一位姓蔡的先生,我瞅着那位蔡先生的气度,应该是个行伍出身的!”
芬恩揉腰的手微微一顿,眼底掠过一丝疑惑——行伍出身?梁启超带来的人,怎么会是行伍出身?难道是有什么要紧事?
没过多久,梁启超就带着一个人走了进来。芬恩抬眼一看,瞬间就断定费五没有看错——来人约莫三十出头的年纪,身形清瘦,面色偏白,眉宇间藏着一丝挥之不去的沉郁。短发梳得一丝不苟,露出光洁的额头,唇上的短髭浓黑利落,添了几分英气。一双眼睛目光温和,却时不时地透出几分军人特有的锐利,眼底还带着淡淡的青影,显然是熬夜思虑过多。他身着一件深色长衫,合体挺括,站姿笔挺如松,举止儒雅有礼,却又不失军人的硬朗,一身文气裹着军人的骨血,外弛内张,一看就不是普通人,定是个胸怀韬略之辈。
梁启超笑着走上前,对着芬恩介绍道:“芬恩先生,这位是蔡松坡,蔡将军,乃是我国不可多得的栋梁之才。”
芬恩连忙收起脸上的神色,笑着上前,正要开口打招呼,可目光落在蔡松坡身上时,却微微一顿,眼底掠过一丝迷茫和疑惑。只见蔡松坡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,既没有上前,也没有开口问好,只是微微颔首示意,那份疏离感,显得有些突兀,不像是特意来拜访的样子。他心里不由得犯嘀咕:这位蔡将军,怎么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?难道是有什么顾虑?
梁启超见状,连忙解释道:“嗨!我忘了,你不习惯称字!这位是蔡锷蔡松坡将军!”
卧槽!蔡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