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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鹏飞被带走之后,老麦站在原地,一动不动,然后他慢慢坐下来,坐在轮椅上,低着头,肩膀在抖,松了口气。那口气憋了十五天,他从被撞的那天起就憋着,现在终于可以呼出来了。

林晚晚走过去,蹲下来,看着他的脸。老麦抬起头,眼眶红着,然后他开口说话,声音很轻,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,“晚晚,结束了吗?”

林晚晚摇头,看着他的眼睛,说:“你的案子结束了,但别人的案子还没开始。那些被剽窃的歌,那些被压榨的人,那些还没站出来的人,都还没结束。”

老麦看着她,沉默了几秒,然后点头说:“那我们一直加油!”

手机响了一下,徐佳看了一眼,倒吸一口凉气,声音都变了,“赵家的公司股价暴跌,从开盘到现在,跌了百分之四十,市值蒸发二十亿。”

林晚晚接过手机,屏幕上是一根绿色的线,直直往下砸,断崖式往下跌,数字在屏幕上跳动,每一秒都在减少。

评论区股民在骂,每一条都带着愤怒:

“赵鹏飞害人!连累我们赔钱!”

“他撞人,我们买单?凭什么!”

“赶紧抛!这家公司不能碰!父子俩都不是好东西!”

赵鹏飞的母亲走出法庭,被记者围住,话筒伸过来,摄像机怼上来,闪光灯亮成一片。

她戴着墨镜,低着头,不说话,脚步很快,高跟鞋在台阶上敲得哒哒响。

有人喊:“您儿子撞了人,您有什么想说的?”她停下脚步,没回头,然后说了一句:“我儿子不是故意的。”然后她钻进车里,车门关上,黑色轿车开走了。

#我儿子不是故意的#冲上热搜,评论区骂得更凶了,每秒钟几百条新评论:

“不是故意的?他笑了!你看见了吗?他笑了!那个笑是故意的吗?”

“你儿子不是故意的,你是故意的!”

“这一家子,没一个好东西!上梁不正下梁歪!”

回到医院,护士给老麦换药。

他肋骨还没好,缠着绷带,白色的纱布从胸口缠到腰,动一下就疼。护士拆旧纱布的时候,他咬着牙,额头上全是汗,但一直没喊疼,只是坐在床上,看着窗外。

窗外的天快黑了,夕阳把天边烧成橘红色。

林晚晚坐在旁边,没说话。她在等老麦说话。

过了很久,老麦开口了,声音很轻,像在跟自己说话,“晚晚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我要行动了,讨回属于自己的一切。”

林晚晚看着他。

老麦从枕头底下拿出一叠纸。那是一叠厚厚的纸,用橡皮筋捆着,纸已经发黄了,边角卷起来,有一股旧纸的味道。

他递给林晚晚时,手在抖,然后说:“这是我这些年写的歌,这三十首全被剽窃了,我晚上偷偷起来写的。”

林晚晚接过来翻开。

第一页,标题:《路人》,写于1994年,纸上的字迹还很清晰,蓝黑墨水,一笔一画很认真。

第二页,《等你》,写于1996年。

第三页,《归途》,写于1998年

第四页,第五页……每一页,都是一首歌。每一页,都标注了写作时间、被谁买走、被改成了什么名字、被谁演唱。有些名字她认识,有些不认识,但每一个名字后面,都站着一个拿走别人孩子的人。

林晚晚一页一页翻,翻到最后,手在抖。这里每一首,都是他的孩子。每一首,都被别人抱走了,改了名字,换了父母。现在,他把这些孩子找回来了。

她抬起头,看着老麦,说:“你想怎么讨?”

老麦说:“一首一首打官司,把名字要回来。”他的声音不大,但很稳重,像在说一件一定会做到的事。

林晚晚问:“三十首得打多久官司?一年?三年?五年?”

老麦想了想,想了很久,说:“不知道,但等了三十年,不差这点时间。”

他看着林晚晚,笑了笑,那笑容很憨,像一个小孩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,继续说:“晚晚,我不想再等了。”

此时,林晚晚脑海里响起系统的声音,比平时更清晰,像有人在她耳边说话。

【叮!】

【盟友“老麦”完成关键反向操作,决定起诉所有剽窃者,追讨被侵占的着作权。】

【获得积分:3000。】

【联盟总积分突破两万点。】

【联盟等级提升:3级(上限20人)。】

【解锁新功能:联盟共享,盟友之间可临时借用彼此的技能。每次借用消耗100积分,持续时间24小时。】

林晚晚看着那行字,然后愣住了。

共享技能?老麦的灵感爆发,阿强的金刚不坏,糖糖的情绪稳定,都可以互相借用?

她在心里问系统:“怎么借?”

【宿主心念确认即可,每次借用消耗100积分,持续时间24小时,借用的技能等级与原始持有者相同,不可叠加。】

林晚晚想捡到宝,想着:这功能,来得正是时候。

她看了一眼老麦,又看了一眼阿强,又看了一眼糖糖。他们三个人的三个技能,就是三把钥匙。

老麦翻开笔记本,找到第一页。他指着那行标题,手指在纸上点了点:“晚晚,第一首歌《路人》,我要把它要回来。”

林晚晚问:“怎么要?先发律师函?还是先找媒体?”

老麦说:“先发律师函。他们不还就起诉。起诉不赢就上诉。”他顿了顿,想了想,“上诉不赢,就继续写歌,写到他们认输为止,他们可以剽窃我的歌,但不能剽窃我一辈子。”

林晚晚看着他,笑了笑,说:“行。我陪你。”

她拿起手机,发了一条微博,内容:

“老麦决定要回那三十首歌。从今天开始,一首一首要,要回来一首,我唱一首。唱到所有人知道:这些歌,是他写的。第一首《路人》写于1994年,被改成《慢行》,红了二十年,现在我们要把它要回来。”

十分钟转发破五百万,评论区全是支持,每一条都带着感叹号:

“支持老麦!要回自己的名字!”

“三十首!一首都不能少!”

“他写了三十年,我们听了三十年。现在,该把名字还给他了!”

“林晚晚,你唱一首,我买一首!买爆!”

老麦看着那些评论,眼眶又红了。那些字在屏幕上滚动,红的绿的蓝的,像一条彩色的河,但他没哭,只是拿起笔,翻开笔记本,在空白页上写下第一行字。

《路人》作词:麦田,作曲:麦田,演唱:林晚晚。

他看了很久。久到窗外的天彻底黑了,路灯亮了,光晕在夜风里微微晃动,然后他把笔记本递给林晚晚,手很稳,说:“晚晚,这首歌,送给你。”

林晚晚接过来,看着那行字,微笑地说:“不是送给我,而是送给所有人。”